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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2024年度原生盐采掘服务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04524061110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多轮次报价)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2024年原生盐采掘计划区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五工区原生盐采掘码头,年产量预计7万吨。第二标段为一工区原生盐采掘码头,年产量预计7万吨。 具体工作内容为: (1)精制盐所需原料盐的采掘、运输、洗涤、堆坨; (2)精制盐所需原料的调运(坨地至喂料斗)、码头及坨地等作业区废弃物的清理、平整。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划分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限中原则:兼投不兼中原则,如供应商在两个标段同时报价最低,按标段顺序优先成交。 服务期: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按照竞价公告要求履约良好,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总年限不超过3年; 服务地点: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 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5元/吨(含税),最终工作量以生产实际使用量为准。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承包要求: 1、具矿山采掘及相关生产经验,满足生产需求。 2、按采购人制定的生产工艺流程及原料内控指标、年度任务生产。 3、对于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房屋、工器具设施等供应商自行维护保养,并保障其完好,协议到期如数完好交回。 4、开工生产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所雇佣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保险单复印件备案。 5、要保证车辆和设备在作业现场,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从事其他活动。 6、供应商对未加工剩余的原生盐负责管理,不得擅自对盐品进行处置:发生流失按市场价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7、不得向第三方转包。 8、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报表。 9、搞好作业现场环境卫生,及时清理酒落的盐。不准在坨地维修车辆、大小便,不准人为破坏坨地、将杂物带入坨地。 质量要求: 1.供应商按采购人质量要求生产原料盐,洗涤盐氯化钠含量应高于80%,低于80%的采购人可以接收,但价格按氯化钠下降的比例计算。 2.原料盐生产中不得混有石块、木棍、烟头等杂物。 安全要求: 1、供应商进场后,必须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须为所雇人员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八十万),保险费由供应商承担。 3、遵守生产场区交通规则。 计量、结算方式: 1.以制盐生产成品盐产量(含粉盐)作为基数,原料盐按成品盐产量结算系数1.84结算。 2.每月25日,供应商按采购人真空精制盐产量以结算系数1.84结算原料盐使用量,并提供有效发票。 履约保证金:按年产量*成交单价的5%收取,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缴纳;完成合同服务内容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的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按附件1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wangpei1102@126.com”: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提供近2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份类似业绩合同(提供合同扫描件); (5)具备履行本项目的人员、技术、设备等专业能力(提供履约承诺函); (6)《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4年6月18日9:00至2024年6月21日9:00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自由报价阶段:2024年6月21日9:00-10: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系统填报单价报价,起始价:25元/吨(含税),报价阶梯:0.2元,报价开始后,供应商通过系统输入报价阶梯倍数;在自由报价阶段,可以多次输入,每次报价须低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低报价,按系统设定的报价阶梯或报价阶梯整数倍递减;在延时报价周期内,系统每收到一次报价,报价时间自动按延时报价周期延长。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成本等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30000元;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wangpei1102@126.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德保代收款账户; 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 3、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4、保险人(承保人):紫金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安华农险(挑选其中1种); 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7、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报价截止时间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8、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险的方式及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之时为报价截止时间;对于成交的投保人(供应商)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全额缴纳服务费且与被保险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的24时;对于未成交的投保人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成交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当日24时。 10、退保规则 (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2)退费路径 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退保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3)其他 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4006399580)咨询退保事宜。 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 11、保险责任的范围 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 (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 (5)非因采购人原因,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行为; (6)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成交单价*预计年产量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结算要求 | 1.以制盐生产成品盐产量(含粉盐)作为基数,原料盐按成品盐产量×结算系数1.84倍结算。 2.每月25日,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成品盐产量为结算量乘系数1.84计算原料盐使用量。 3.吨盐耗电由双方测试后确定定额,超出此额定值,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发票要求: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不低于3%增值税专用发票。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王佩 联系电话:18586098119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E交易客服电话:4008280799
采购单位: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镇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15048976639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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